对外文书是对外交往的书信形式,是进行对外交涉和礼仪往来的一种重要手段。各种文书均体现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,所以起草和发送对外文书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。即使是一件纯属礼节性的函件,如果格式与行文不合常规,也可能引起收件人的误解和不愉快,如果文内有其他错误,则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。因此,书写对外文书要求文字严谨、精炼、准确,客套用语合乎惯例,格式要美观大方,打印要整洁。
收到各类文书要尽快处理,切勿拖压,尤其是外交上的文书往来,收下回复或不予置理以至拒收退回,都反映一种政治态度。因此对外文书处理要十分慎重。一般情况下,除某些纯属通知性的文电外,应以相应的文书进行答复或复谢。
一、 几种对外文书
(一) 照 会
照会分正式照会和普通照会两种。
正式照会由国家元首、政府首脑、外交部长、大使、代办、临时代办等人签名发出,并用第一人称写成。一般不盖机关印章。普通照会由外交机关(外交部)或外交代表机关发出,行文用第三人称,加盖机关印章,一般不签字。但有的国家要求加盖印章后再由使节或受权的外交官签名。正式照会和普通照会的区别还在于它们使用范围不同。
正式照会用于:
1.重大事情的通知。如国家领导人的变更,大使、领事的更换,承认、断交、复交等事项的正式通知。
2.重要问题的交涉。如建议缔结或修改条约,建议召开双边、多边国际会议,互设领事馆,委托代管本国财产,国家元首、政府首脑的访问以及其他有关政治、军事、经济等重要问题的交涉。
3.隆重的礼仪表示。如表示庆贺、吊唁等等。
4.为了表示对某一件事的特别重视,也有使用正式照会的。
普通照会用于进行一般交涉、行政性通知、办理日常事务、交际往来。由于外交文书日趋简化,普通照会的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,政府之间关于重要国际问题的来往,现在也多使用普通照会。
普通照会以同样内容普遍分发给当地各外交代表机关的,亦称通告照会。例如,外交部用以向外交团发送各种事务性通知、规定、条例等照会,以及各外交代表机关用以通知大使、临时代办离任、返任,外交官到离任、例假日等。这类通告照会可复印,受文机关可写“各国驻××国外交代表机关”。
(二) 对 外 函 件
对外函件(包括外交函件)形式简便,使用范围较广。国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