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|||||||||||
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知识问答 一、为什么要实行快速处理交通事故?
为了缓解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问题,提高道路通行能力,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和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北京市公安局于2001年和2003年分别推出了《关于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有关问题的通告》和《关于机动车驾驶员自行快速解决交通事故的通告》。据统计,2003年北京市共发生交通事故24万余起,其中快速处理22万余起,约占事故总数的92% ,这两个《通告》的实施,方便了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,被广大当事人所接受。 二、实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法律依据有那些? 三、现在的《通告》与原两个通告的有什么区别? 四、哪些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协商解决? 上一篇:
下一篇: |
|
|||||||||||
|
首页 | 关于本站 | 合作加盟 | 联系我们 | 资讯服务 | 免责申明 | 收藏
Copyright © BonDeIT.com Powered by 邦得资讯 信息产业部:陇ICP备07001603号
|